2018年1月15日,市委编办主任杨发军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市委编委会研究的市直部门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市委书记周霁强调:市委编委会要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机构设置,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切实做到机构为发展所设,编制为服务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