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与管理,维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对改革中涉及撤销、合并、整合等调整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督促事业单位法人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手续。
一是送达《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告知书》。对应办理注销登记的40多个事业单位,送达书面告知书给其举办单位,要求举办单位对所属撤并事业单位的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置等拿出工作方案,督促撤并事业单位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办力度。市登记管理局细化、简化工作流程,将工作步骤、应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发布到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宜昌机构编制工作qq群,并逐一电话联系各单位具体承办人员,耐心细致地解疑答惑。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