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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立足县情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2021-01-0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精神及要求,长阳县委编办立足县情,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全面完成全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启动初期,县委编办积极谋划,科学施策,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组成调研专班,多次到涉改单位进行摸底调研,全面了解涉改单位的资产、债务、经济效益、经营能力、人员编制等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明确改革路径。经过多轮专题办公会讨论并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对改革的总体要求、人员分流、资产处置以及各阶段改革任务、时间节点等进行了明确细化,确保改革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结合单位实际,分别对14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和改革建议方案。

  二是凝聚改革共识,强化组织保障。长阳县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行业领域多、人员身份杂,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相关改革精神,安排部署改革工作,强化涉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起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事改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机构编制部门综合协调,涉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组织、人社、财政、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的改革工作体系,形成改革合力。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分步推进改革。按照“一事一议”、“一事一策”原则,“量体裁衣”式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推行 “两种模式”:一是针对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专业技术强的经营类事业单位,通过合并重组、国有独资等多种形式转企改制。二是针对职能弱化或名存实亡、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单位,逐步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剥离生产经营职能,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县22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全部完成,其中转企改制7家,撤销、合并15家,共收回事业编制269名,分流安置87人,转企改制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