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工作力量。采用“县管镇用”方式,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队增核部分事业编制,并分别为10个镇(办事处)应急办公室派驻2-4名事业编制人员。派驻人员接受应急管理局及镇(办事处)双重领导,考核以镇(办事处)为主,落实用人自主权,切实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量。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以文件形式明确各镇(办事处)在安全生产监管以及火灾、水旱防治等相关应急管理的15项工作职责。做到县乡两级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加强应急管理配合协调机制,明确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乡镇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等相关职责,全方位保障基层应急管理职责落实到位。(当阳市委编办 史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