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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多措并举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2016-05-03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责运行监督,近日,兴山县印发了《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动员培训会议。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总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权责清单制度改革。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委编办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政府政务服务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及时召开动员培训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提高各部门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的认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依法确权,职权法定。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根据部门履行职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将部门行使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分类进行细化,逐条逐项分类登记部门职权,明确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和责任。

三是严格审核,保质保量。县审改办专班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按照统一的审核标准和严密的工作程序,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与及时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修改完善。

四是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加强对政府权责事项清理和建立权责清单制度的督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部门、法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等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不按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兴山县编办:程慧芝,尚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