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编办发〔2016〕1号
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彭场镇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2014〕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省编办、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6年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1、明确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重要意义
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服务事业单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利于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减少申办登记管理事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有利于实时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行为,提高登记管理效率。
2、明确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时间和范围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经我市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和没有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以及今后新申请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时,必须通过国家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手续。
3、明确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操作流程
各事业单位在办理登记业务前,需指派专人,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登录秘钥图片。秘钥图片领取后,通过“事业单位在线”(www..gisy.gov.cn)左上角的“事业单位用户登录”入口进入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迅速报送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1、年度报告公示对象及时间
凡由我市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应当于 3月31日以前,通过国家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线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的办法
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秘钥图片”方式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连同网上提交的材料报举办单位审查。携带经过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年度报告公示主体及公示平台
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统一由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予以公示。凡在2016年3月31日以前没有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书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管理系统将其载入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名录。
各事业单位在提交年度报告前,请务必仔细核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事项与当前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如已发生变化,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4、组织开展公示信息抽查。自2016年起,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每年按照1%-3%的比例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全面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和省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15年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同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证工作。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由“事证第+12位数字”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字”。18位码段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代码,相当于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通过在源头统一赋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改变了过去事业单位须向登记管理部门、质监等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分别办理相关证件的模式。国家登记管理机关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披露与诚信管理档案,并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自觉自律。对于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违规行为,将记录在案,上报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示,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新版法人证书不再加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国徽章”,增加二维码防伪功能,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信息。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我市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旧版证书须于2016年底前全部更换完毕,届时,旧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不再有效。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克服困难,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时间完成换证和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2、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是一项不折不扣必须按时完成的硬性任务,市编办是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承办单位,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是组织实施单位,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员(联络员)是具体经办人员。组织实施工作开始后,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亲自过问,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必须的人员。
3、加强联系,稳步实施。为确保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各有关主管部门和所有事业单位各指定一名熟悉本单位情况、具备计算机能力的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登记管理事项申报和与登记管理机关的联系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4、负责网上登记申报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加入“市事业单位登记群”(群号216107308)获取本单位的“秘钥图片”进行操作,如在网上登记操作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电话:3491080,联系人:廖科长)或通过“市事业单位登记群”进行交流,今后有关的通知发送、网上登记操作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模版会在本群文件栏中陆续上传。
附:1、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操作流程
2、年度报告操作流程
3、网上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2016年2月1日
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印发
附件1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的操作流程
一、系统登录。
1.拟设立登记事业单位。拟设立登记事业单位自行注册帐号,再办理设立登记事项。
操作步骤:
打开“事业单位在线”页面(http://gjsy.gov.cn/)。单击“事业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再单击“非试点省:申请设立登记”,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页面。单击“注册”,进入注册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必要信息,单击“填写完成”,完成帐号注册,同时进入设立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拟设立登记事业单位办完设立登记手续后,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秘钥图片”。
2.已登记事业单位。在“仙桃市事业单位登记群” (群号:216107308)获取本单位“秘钥图片”,事业单位采用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秘钥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事项。
操作步骤:
打开“事业单位在线”页面(http://gjsy.gov.cn/)。根据所需办理登记事项,单击“事业单位用户登录”的相应链接,进入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图片登录”,单击“浏览...”,打开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图片密码,输入验证码,单击“登录”,进入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二、材料提交。
事业单位根据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的说明,提交申请文件,并选用“直接上传”方式提交电子版附件材料,然后等待登记管理机关审核。事业单位要及时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当回复信息显示“退回修改”时,要按照回复意见重新修改登记申请材料后再次提交。
三、手续办理。
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回复信息显示“核准通过”时,表明登记事项已经通过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要及时从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格一式两份,整理相关附件纸质原始材料各一式一份,经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当场反馈结果并发给相应文书。
附件2
年度报告操作流程
一、准备材料
1、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3、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将上述材料全部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成图片,形成电子文档(必要时压缩)以备提交(图片要使用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者拍摄,jpeg的图片格式,文件不大于100K,材料内容清晰可辨)。
三、系统登录
1、打开“事业单位在线”页面(http://gjsy.gov.cn/)。
2、单击左上角“事业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再单击“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图片登录”,单击“浏览...”,打开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图片密码,输入验证码,单击“登录”,进入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四、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书》。
五、将上述准备的所有材料经领导审批后,从网上提交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六、材料提交成功后,须及时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查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并做相应处理。回复信息包括不予受理、正在办理中、申报材料不全、申报材料不合格、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已审理通过等几类。
七、审理通过后,将网上直接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调整好页面设置后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通过后,在“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一栏加盖部门公章,签署“经审核情况属实,同意公示”的意见(不予公示,说明理由)。连同准备的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登记管理机关,领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附件3
网上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一、准备材料:按照相关的变更事项准备相关材料
变更事项 |
应 当 提 交 的 文 件 |
名 称 |
1、审批机关批准文件;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1、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住 所 |
1、新住所的证明文件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法定代表人 |
1、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2、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照片:2寸彩色证件照片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经费来源 |
1、 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开办资金 |
1、 由事业单位出具的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举办单位 |
1、 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
注:1、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2、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参照设立登记中的相关样式;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按照设立登记服务指南中此表的填写说明填写。
二、将上述材料全部加盖公章(照片除外)后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成图片,形成电子文档(必要时压缩)以备提交(图片要使用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者拍摄,jpeg的图片格式,文件不大于100K,材料内容清晰可辨)。
三、系统登录
1、打开“事业单位在线”页面(http://gjsy.gov.cn/)。
2、单击左上角“事业单位用户登录”进入,再单击“非试点省:申请变更登记”,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图片登录”,单击“浏览...”,打开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秘钥图片,输入验证码,单击“登录”,进入登记文件准备与提交页面。
四、网上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五、将上述准备的所有材料经领导审批后,从网上提交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六、材料提交成功后,须及时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查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并做相应处理。回复信息包括不予受理、正在办理中、申报材料不全、申报材料不合格、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已审理通过等几类。
七、审理通过后,将网上直接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调整好页面设置后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通过后(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加盖部门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的意见。连同准备的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登记管理机关,领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