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073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物业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黄纪义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仙桃市物业管理所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系统所属小区物业管理
|
||||
住 所
|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2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纪义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
举办单位
|
仙桃市房产管理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建立体制,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在受理居民投诉来访时,我们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把握政策,协调处理,做到有领导,有专班,有调处,有记录,有反馈,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年共受理业主投诉50多次。使业主的诉求能及时得到反映,使反映的问题能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2.强化监管,落实物业管理基础设施。在办理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等环节,依据规划设计会同相关单位共同严格把关,确保社区工作用房、物业用房、非机动车库、监控设施、体育设施等按规定配置到位。
3.制定标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检查考核方案》为依据,加强检查督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我们对照考核方案,对物业小区进行了周巡视、月检查。使检查督办与考核结账常态化、制度化。
以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四城同创”工作。2014年是创卫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快速行动,落实措施,整治各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取得了较好效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无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0.87
|
12.6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
从 业
人 数
|
上年末
|
8
|
|
||
本年度
|
8
|
|
|||
网上名称
|
仙桃市物业管理所.公益
|
||||
填表人:陈龙 联系电话:13407237760 填报日期: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