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454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徐长兵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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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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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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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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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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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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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宏达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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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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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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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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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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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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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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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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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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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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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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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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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农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制度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完善“三资”信息平台、监管平台、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清理承包合同,开展招投标管理;强化资金专储管理,收入及时入帐,不经招投标的钱坚决不得拨付,严禁平调挪用“三资”专储资金;强化政务财务双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到真实、全面、及时公开;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实行定期审计、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创建一批“三资”管理示范镇办,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全市“三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二是建立完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开展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规范“一事一议”筹资酬劳操作程序,推进村组生产成本费市场化运作,实施全方位农民负担监测,从源头遏制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三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机制。完善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四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五是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配合市纪委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大力整治农村各类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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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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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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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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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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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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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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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7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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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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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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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获省农业厅“农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荣获省农业厅、财政厅授予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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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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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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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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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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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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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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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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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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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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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刘祥华联系电话:0728-3312356填报日期: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