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643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沙湖原种场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束光柱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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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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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沙湖原种场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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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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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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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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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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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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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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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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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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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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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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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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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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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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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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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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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今年以来,在市局党委和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履行了财政职责,全面落实了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围绕年初制定的责任制目标,上下一心,克难奋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惠农政策
我们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认真落实了各项惠农政策。认真宣传粮补政策,全面发放补贴资金。
二、认真开展了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沙湖镇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三是强化学习。四是落实责任。
三、加强了职工学习,提高了人员素质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民主评议等各类活动,全所多次召开了职工大会,学习市局精神,使每个同志从思想上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政策教育,针对财政工作的特殊性和惠农政策的严肃性,所里一直将政策学习放在特别重要的地位。
四、市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
沙湖财政所在市财政局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文件精神,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和规范化财政所建设为目标,在阵地建设、设备购置、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基本建立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财政管理运作新机制,圆满地完成了创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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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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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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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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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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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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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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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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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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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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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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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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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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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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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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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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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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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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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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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