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事业单位管理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事业单位管理

142900400014 仙桃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5-07-23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事证第14290040001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位名称     仙桃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定代表   李淑英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仙桃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婚前保健与医学检查。

 

   

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3

法定代表人

李淑英

开办资金

239万元

经费来源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仙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2014年,我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以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强化计划生育服务意识为目标,坚持以优质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改善服务态度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在业务方面主要体现在: 1、优质完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婚检项目工作,全年共为11294对夫妇提供检查。2、创新开展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全年下乡活动累计达67次。3、优质开展市直单位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采取新的工作模式,加强数据管理分析,极大提升对市直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4、严格落实孕14周以上政策内孕妇终止妊娠审批制度,终止妊娠审批合格率100%5、规范信息化管理,B超孕检、各类计划生育手术、出生分娩信息均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系统。6、坚持依法执业,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时处置医疗投诉,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7、严格落实新农合政策,遵守各项新农合规章制度,无过度医疗,无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继续努力,开创新的局面,希望委领导一如继往地支持我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组织机构代码证》: 2012813 2016813

    《机构信用代码证》: 2012911 2017910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1411 2018123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20131230 20161230

资产

损益

情况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期末数(万元)

793

857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从 业

人 数

上年末

65

本年度

60

网上名称

         

填表人: 蔡光祥联系电话: 18107288765填报日期:201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