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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00400710 仙桃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2015-06-1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事证第14290040071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定代表   欧阳喆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仙桃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价格监测

 

 

 

 

   

仙桃市黄金大道中段9

法定代表人

欧阳

开办资金

4万元

经费来源

自理

举办单位

仙桃市物价局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2014年以来,仙桃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克己奉公,扎实拼搏,按照“实地采价、认真汇总、严格审核、按时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种价格监测数据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较好地服务了各级部门以及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决策,为保持我市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仙桃市负责监测的报告制度有重要消费品和服务、重要能源、重要生产资料、重要经济作物、粮食价格、进出口价格以及药品价格等8项报告制度。对于这些工作,我们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与价格监测直报单位、监测点的联系,确保了上报数据的及时、准确、连续。我们采取现场采价、电话询价、网络报价等多举措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监测操作流程办事,认真完成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工作。今年以来共汇总上报各类监测数据737次,监测数据26697条,及时完成省、市监测中心布置各类日报、周报、旬报、月报任务,上报率均在99%以上,较好的完成了省监测中心布置的监测数据报送任务。

2、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能力,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及如何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情况,规定价格监测机构都要常年设置固定和移动的专门值班电话,明确责任到人。今年,针对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副食品价格、猪肉价格、化肥价格、成品油价格等实行日报和周报制度,加强监测信息反馈,为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宏观调控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及时对价格波动进行分析,撰写了价格监测报告18篇,其中《仙桃市七月份生猪价格上涨超过预期的况分析》、《仙桃市2014年第三季度价格形势分析》、《禽流感对仙桃市物价影响小》、《仙桃市猪肉价格明显走低》被省局采用。

3、积极开展“价比三家”活动。按照《湖北省“价比三家”信息在省物价局网站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品种、时间、格式执行了“价比三家”信息发布。2014年底已发布“价比三家”信息42次。

4、认真落实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农产品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我中心通过市物价局网站、仙桃日报专版形式把城区部分农产品及当地主要农资价格行情在每周二定期予以发布。至今为止已发布信息61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资产

损益

情况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期末数(万元)

0.47

0.47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从 业

人 数

上年末

10

 

本年度

10

 

网上名称

          

           

填表人:马珍真  联系电话:3324843  填报日期:2015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