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508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仙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稽查大队
法定代表人 李雄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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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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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稽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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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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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各种医疗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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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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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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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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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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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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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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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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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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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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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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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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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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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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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在全面完成市医保局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为了加强医疗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我们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局领导带队稽查制度。将全市所有的两定机构划分到每个班子成员,要求各班子成员每周带队到两定机构开展一次实地稽查,听取两定机构和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做好日常医疗监管工作。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实际,在年初与其签订了管理服务协议,并严格按协议落实到位。在局成立三个稽查小组,做好住院参保患者的日查稽查,做到住院稽查率100%。三是严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关口。我们安排专人坚持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进行审核结算,严格按协议扣减各项不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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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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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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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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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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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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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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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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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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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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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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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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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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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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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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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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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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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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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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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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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刘彩虹 联系电话:13907229915 填报日期: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