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2900400180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社会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 任 贵 珍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仙桃市社会福利院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对城镇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对城镇孤儿进行集中供养,代养部分社会对象。
|
||||
住 所
|
仙桃市复州大道北一巷1号
|
||||
法定代表人
|
任贵珍
|
||||
开办资金
|
1450万元
|
||||
经费来源
|
差额补贴
|
||||
举办单位
|
仙桃市民政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按照年初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服务,发展创新”的工作方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塑造一个为民务实,高度廉洁的福利院。我院有“三无”对象36人,孤残儿童26人,2014年底我院共接收社会代养老人180人,目前入住率达98%。在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岗位责任制,将“奉献社会,诠释孝爱”作为全体员工的工作指南,树立爱心、耐心、责任心的服务方针,倡导奉献、团结、进取的行业精神,坚持尊老爱幼,全心全意为老人、孤残儿童服务,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奉公,以高度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对待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项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整个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对所有在院的供养、代养人员、孤残儿童实施分级分类服务,提供24小时全方位、规范化的服务。院内设施齐全、环境优雅,设有单人间、双人间,有健身场地、娱乐室、棋牌室、阅览室、理发室、按摩室、健身房等,尽量为社会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有利条件,社会福利事业是全人类共同的爱心事业、慈善事业。多年来社会福利院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许多单位、企业、个人都常来福利院来看望老人、做义工、彰显爱心,生活在福利院的社会代养老人都深深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传递爱心服务社会”里社会福利事业的意义所在,今后将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推进社会化养老救孤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有效期:2014年1月4日至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590.77
|
489.92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2014年度接受捐赠189300.00元,此次捐赠款用于儿童支出。
|
||||
从 业
人 数
|
上年末
|
70
|
|
||
本年度
|
82
|
|
|||
网上名称
|
|
||||
填表人:荣军娥 联系电话:13593933218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