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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00400180 仙桃市社会福利院

2015-06-1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事证第  142900400180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社会福利院     

 

 

定代表          任 贵 珍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仙桃市社会福利院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对城镇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对城镇孤儿进行集中供养,代养部分社会对象。

   

仙桃市复州大道北一巷1

法定代表人

任贵珍

开办资金

1450万元

经费来源

差额补贴

举办单位

仙桃市民政局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2014年度,我单位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按照年初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服务,发展创新”的工作方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塑造一个为民务实,高度廉洁的福利院。我院有“三无”对象36人,孤残儿童26人,2014年底我院共接收社会代养老人180人,目前入住率达98%。在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岗位责任制,将“奉献社会,诠释孝爱”作为全体员工的工作指南,树立爱心、耐心、责任心的服务方针,倡导奉献、团结、进取的行业精神,坚持尊老爱幼,全心全意为老人、孤残儿童服务,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廉洁奉公,以高度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对待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项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整个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对所有在院的供养、代养人员、孤残儿童实施分级分类服务,提供24小时全方位、规范化的服务。院内设施齐全、环境优雅,设有单人间、双人间,有健身场地、娱乐室、棋牌室、阅览室、理发室、按摩室、健身房等,尽量为社会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有利条件,社会福利事业是全人类共同的爱心事业、慈善事业。多年来社会福利院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与支持,许多单位、企业、个人都常来福利院来看望老人、做义工、彰显爱心,生活在福利院的社会代养老人都深深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传递爱心服务社会”里社会福利事业的意义所在,今后将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推进社会化养老救孤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有效期:201414日至 2019 年1 月4

 

资产

损益

情况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期末数(万元)

590.77

489.92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2014年度接受捐赠189300.00元,此次捐赠款用于儿童支出。

 

 

 

 

从 业

人 数

上年末

70

 

本年度

82

 

网上名称

 

           

填表人:荣军娥 联系电话:13593933218 填报日期: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