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943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第四大队
法 定代表人 喻 俊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第四大队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
||||
住 所
|
仙桃市大洪南路
|
||||
法定代表人
|
喻俊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差额补贴
|
||||
举办单位
|
仙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仙桃市城管局第四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严格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
1、加强队伍素质、制度建设完善,并受理在城市管理中各个方面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践着“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报必接、举报必查”的服务要求和承诺。2、对城区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了统一管理,为美化仙桃建设做贡献。3、对所有违规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大队按照户外广告管理条约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使城市空间得到了明显改善。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无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45
|
45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
从 业
人 数
|
上年末
|
8
|
|||
本年度
|
8
|
||||
网上名称
|
无
|
||||
填表人:陈杏 联系电话:15107222677填报日期: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