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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12-0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各镇(办、园、区)、市直各一级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互联网网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公信安〔20152562号)和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网上名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中文域名全覆盖。全市镇(办)和市直所有一级单位无论是否有网站,都应注册“.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

2、网上挂标全覆盖。注册中文域名并缴费成功后,凡有自建网站的各地各部门都必须申请并加挂专属网站标识,无网站或正在整改中的各地各部门也要申请标识,待自建或整改完成后再挂标。网站标识放在网页最下面中间位置。

二、工作具体步骤

1、注册。各地各部门可自行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网站:https://shenbao.conac.cn/进行注册。

2、申请中文域名。注册成功后自动生成使用账号密码。各地各部门可自行登录网站平台左侧的“域名申请”栏目,申请中文域名。

3、缴费。申请中文域名后,待市编办及中央编办域名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市编办办理缴费手续(由市编办代收费代开发票)。费用为党政机关300年,事业单位200年。

4、申请网站标识。中央编办域名管理中心为各地各部门充值后,由各地各部门自行登录网站平台左侧的“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党政机关)或“标识申请”(事业单位)栏目,按要求填写栏目信息,提交待审。

5、网站挂标。标识申请成功后,从平台左侧 “标识管理” 栏目中获取标识代码并联系网站维护人员挂标,将代码复制到网页最下面中间位置。

以上五个步骤中,注册、申请中文域名、申请网站标识都可以委托市编办代办,但委托代办时,各地各部门须提供网站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经办人邮箱、组织机构代码证图片(须上传)等相关单位信息,并指定经办人联系市编办相关工作人员具体操作。

三、工作对象及完成时间

1、工作对象

全市镇(办)和市直所有一级单位

2、完成时间

20151225日前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不按要求落实的,省编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督办、限期整改,依据有关规定配合通信主管部门取消网站原备案资格,必要时暂停或停止相关的域名解析服务。

2、请各地各部门指定经办人后加编办工作人员QQ,便于平时联系。

联系人:欧阳帆

Q Q  : 272391811

  话:18972948787

 

                     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