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及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部署,咸宁编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改革相关工作。市事业单位年检制度和开办资金登记制度改革正在有序进行。今年3月31日前,已全部将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开办资金验资登记改为确认登记。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市编办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4年度报告报送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和《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对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内容进行宣传,让主管部门和每一个事业单位对改革政策、改革要求应知尽知,心中有数。同时,明确事业单位及其举办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等在改革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制订了详细的办理日程安排表,确保按期全面完成2014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市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利用咸宁市机构编制网和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QQ”群等平台,就年度报告书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及本市今后对事业单位监管创新等内容向市直各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具体经办人进行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设立公示平台。今年,市编办确定将“咸宁市机构编制网”网站定为承担我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 公示平台,配合市登记管理机关在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告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内容。为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市编办还通过制订调查问卷,并结合开展相关网上调查和专题调研等,收集相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对此项改革的反映。
四是促进规范管理。 市编办在办理事业单位2014年度年度公示工作中,不仅要求事业单位按要求规范提交年度报告公示的相关资料,同时还全面收集、整理了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变更等资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从2015年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还将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档案,要求已登记事业单位设立专档,将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章程、日常变更登记的印证材料、法人证书正副本等规范装档。今后会将对专档的检查和平时实地核查有机结合,为规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建立有效机制。
至2014年12月,市共有226家事业单位进行法人设立登记,其中应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28家, 设立不满一年不用办理2014年报公示的单位5家,应办理2014年报公示的单位193家。截止2015年3月30日,已按期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为178家,目前已全面完成网上提交2014年度报告公示材料的受理和审核工作,为160家单位换发了新的法人证书。另15家事业单位因不符合年报公示条件、改制和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延期报告等原因暂不予办理或暂缓办理2014年度年报公示。
下一步,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编办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对事业单位监管的联动机制。(市编办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