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区县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重要精神>区县动态

通城县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2018-03-29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等文件精神,通城县编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把握登记管理工作重心由“登记”向“监管”转变。

  建立“两库一细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该办认真审核已登记事业单位法人信息,严格审查执法人员情况,建立起事业单位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通城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随机抽取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名录库单位数1%—3%的比例,对全县已登记事业单位进行了随机抽查,确定了岳姑林场、林业科学研究所、农村公路管理所、北港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5家单位为抽查对象。抽查对象确定后,及时下载抽查通知单,发送通知单到相关单位并收回回执。

  开展实地核查。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在计划时间内到相应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单位年检材料为依据,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依《条例》开展活动情况及按本单位章程运行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了解,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公示抽查结果。通过核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业务范围等登记事项变更不及时、新建房屋资产未及时入账等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抽查结束后,及时汇总抽查情况,将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并在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城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