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权力运行,明确权责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府效能,崇阳县认真组织,认真编制全县乡镇权力三个清单。一是认真编制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根据全县12个乡镇行政职能基本一致的实情,先征求意见,由各乡镇对照省通用清单结合各自实际,确立行政职权项数并报送,县编办(审改办)审核。经两次审核修改,最后确定各乡镇行政职权项数,按期完成了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与省通用清单比对,肖岭乡、沙坪镇、桂花泉镇、铜钟乡、港口乡、路口镇、金塘镇、高枧乡减少了4项,拟保留75项;石城镇、白霓镇、青山镇、天城镇减少了3项,拟保留76项。二是认真编制下放乡镇权力指导性清单。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坚持“放得下、接得住”原则,县编办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县法制办一起深入调查研究,编制了《崇阳县下放乡(镇)行政职权指导清单》。下放权力清单共合计46项,涉及14个职能部门,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21项。三是认真编制下沉乡镇权力指导清单。坚持“就近办理、方便群众、提高效能”原则,编制了《崇阳县下沉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指导清单》。共涉及七个部门37项行政许可事项。这三个清单均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由县政府正式发文开始在乡镇实施。(崇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