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整合市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的指导意见》(鄂编办文[2016]82号)文件精神,赤壁市编办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会同人社、卫计等部门,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抓紧组织实施。于7月22日上编委会研究整合事宜。会议同意将赤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整合,重新组建赤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局,为赤壁市人社部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牌子。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市卫计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责、编制和人员(2015年12月31日前),整体划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局。按照“先整合、后完善”的原则,整合后根据工作运行情况和实际需要,再对相关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等问题进行研究和完善。该机构的成立,保证了城乡居民医保职责划转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赤壁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