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咸宁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原: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政管理处) 开办资金的变更 12.8万元(原:11.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道路、背街小巷及附属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路灯的监督管理;负责景观亮化的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原:市政道路、人行道基础设施的管理及维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56274709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