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 法定代表人 陈足忆 注销理由 1、根据《关于撤销香城都市报社等11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建制的通知》咸编文(2020)34号,撤销咸宁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事业单位建制,不再作为事业单位设置,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原核定的全部事业编制。2、根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清理事业单位撤销、转企后长期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通知》(咸编办发〔2021〕5号)要求,咸宁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注销登记单位。 设立时间 2008-11-24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2-08-18 09:0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