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生态环境信息化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信息化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大量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咸宁市“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环境质量监控、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的搜集、存储、加工和传输,建立与生态环境工作有关的各类环境信息数据库;负责全市环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 住所 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1M60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