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湖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咸宁监测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湖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咸宁监测站 法定代表人 金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咸宁市电磁环境测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无线电监测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无线电频率、台站、发射设备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无线电管理军民融合发展以及电磁频谱领域国防动员技术服务等工作。 住所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1M83856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