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人民政府小车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人民政府小车队 法定代表人 黄良华 开办资金 6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日常公务用车,为市政府各项重大活动提供优质的用车保障服务。负责做好车辆的保养,年检和车辆的入保工作,使车辆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安全正常使用与需求。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合理调度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加强驾驶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驾驶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制定车辆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咸宁市双鹤路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1K0364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