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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销公告4

2021-04-0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农机化技术鉴定推广中心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农机化技术鉴定推广中心站

法定代表人

饶正良

注销理由

咸宁地区农具研究所于1972年成立,1982年更名为咸宁地区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87年更名为咸宁地区农机化技术鉴定推广中心站,1998年更名为咸宁市农机化技术鉴定推广中心站并加挂咸宁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是一个单位两块牌子。2011年组建咸宁市农业科学院时,根据咸编发〔201158号文《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咸宁市农业科学院的批复》,将咸宁市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即咸宁市农机化技术鉴定推广中心站与咸宁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咸宁市苎麻综合试验站合并,组建成咸宁市农业科学院。特此申请将咸宁市农机化技术鉴定推广中心站单位注销.

设立时间

2003-11-11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1-03-26 16:5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