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和化妆品日常检验检测,受托开展抽样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药用辅料、药包材注册、中药品种保护的技术初审和现场检查工作;开展与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工作的科研工作,并在上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负责中药材标本馆的建立、日常管理及展示,中药材标本的维护、保养、鉴定和新标本采集工作;开展对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原:为社会提供药品检验服务。本辖区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药品抽检、质量分析及相关质量技术复核,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