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许关欣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19〕2号)精神,因机构改革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房地产管理局。 设立时间 2008-11-22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0-08-13 10:1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