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法定代表人 陈火珍 注销理由 根据咸宁市编办《关于撤销咸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的批复》(咸编发【2018】89号)文件要求,职能、人员均已划入建工处归管二级单位。资产统一在市建工处管理,现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设立时间 2005-08-25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0-08-06 10:59: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