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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咸宁市编办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9-02-18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2017年咸宁市编办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咸宁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情况说明

(三)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研究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审核报批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编制(包括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调整意见。

()负责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市级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配合上级编制部门开展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审核审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落实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治理“红顶中介”;具体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及动态调整;指导和督促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监督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市级登记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的工作部门,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

核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8名行政编制,2名工勤编制。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与市编办直属正科级行政机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合署办公)、监督检查科(市编委督查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核定直属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现有1部应急工作用车。

人员情况

 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行政编制人员17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其中包含以钱养事1人),退休人员1人(已转养老保险局)。2017年度,本单位新调入4人,调出1人。

二、收支决算基本情况

(一)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18804.34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3491973.24 元,差异原因为:一是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未将社保专户拨入的退休人员1-5月工资30181.95计算在内,二是本年度财政已下达并收回指标数103350.85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1、本年度收入349.20万元,上年度320.56万元,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20万元,上年度311.56万元,增长12%

2本年度支出338.86万元,上年度303.86万元,增长11.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8.80万元,上年度208.52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本年度调入4人,调出1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54.52万元,特定业务费20.98万元,不可预见费6.34万元,项目支出18.22万元。上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47.48万元,特定业务费25万元,不可预见费4.61万元,项目支18.25。增长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长。

3、本年度结转结余10.33元, 其中10.03万元为财政收回的预算指标数,0.3万元为省拨机构编制奖励经费结余结转数。

4、固定资产价值本年度67.7万元,上年度 58.5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新购置固定资产9.21万元; 2017年我办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纪律,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支出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流程来申报。

5、汽车数量本年度1辆,上年度1辆。

6、本年度本单位新增4人,调出1人。

7、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财政专户缴款、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产负债简表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国内接待费2.28万元(其中含省“红顶中介”专项督查组来咸宁检查接待费用88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56本年度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国内接待费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

本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决算对比减少2.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只有1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预决算对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根据上级安排没有出国(境)活动。

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度决算数减少7.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65万元,国内接待费增加0.6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5.83万元。“三公经费”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1辆公务用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国内接待费增加的原因为,一是我市正式被中央编办批准为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城市,相应的调研和接待费用增加,二是本年度3次接受省里“红顶中介”清理整治专项检查,接待费用相应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根据上级安排没有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2万元,上年度支出1.59万元,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覆盖”,通过出台“两个指导性文件”(《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咸宁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召开“三个会议”(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组织“四次专项督查”并编发通报,市直40个部门,198项随机抽查事项,完成随机抽查“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二是我市正式被中央编办批准为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城市,相应的会议费用增加。

3本年度培训费支出为5.8万元,上年度支出0.32。增

5.4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省编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鄂编办发[2016]4号,“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展开,形成多渠道、多途径的培训方式。”,201712月,我办组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十九大讲习和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 重点培训十九大精神宣讲、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文件精神、机关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等。

42017年度,本单位资产变动为新购置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9.21万元。2017年我办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纪律,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支出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流程来申报。

52017年度,本单位无部门转拨附属单位或者非本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中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部门单位支出与财政总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无差异。

从近几年的趋势看,财政拨款支出逐年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按政策逐年增加。从2017年开始实行零基预算,本单位单列项目支出特定业务费,再另列不可预见费作为年中预算追加。

本年度结转结余103350.85元,其中100296.05元为财政收回的预算指标数,3054.80元为省拨机构编制奖励经费结余结转数。

(四)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从资产负债情况看,20171231日市编办总资产为    67.7万元,主要资产为通用设备、办公家具、车辆等固定资产。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9.2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市编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财务职能,加强财务管理,搞好本级部门预算及决算工作,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和2018年预算及时有效的公开,确保2018年部门预算顺利执行,认真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及搞好2018年的部门决算工作,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和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抓好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使财会人员适应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的新形势,为编办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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