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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编办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21)整改情况公示

2018-11-0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一、序号20

反馈问题:咸宁市生态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市县环保执法部门专业人员奇缺,大多数一线监管执法队伍多为聘用人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整改目标:加强环保机构规范化建设及能力建设,统筹解决好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问题。全市生态环保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显著增强。

整改情况:

1、根据上级改革部署,市编办会同环保、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了环保机构改革前期工作,按要求冻结了机构编制等事项。

2、设立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增强和充实了重点区域的环保执法力量,强化属地环境执法。

3、将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站、市环保信息中心、市环保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凸显了环保机构公益性地位,足额保证了财政预算。

4、对市环保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进行了核定。为市环保站等单位18名环保专技人员办理了专业技术岗位调整备案。为市环境信息中心招聘信息员2名,为市环保局咸宁高新分局招聘环境监察员3名,为市环保系统安排军官干部1名,退役士官2名,规范和加强了市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二、序号21

反馈问题:咸宁市环保系统基础能力薄弱,在编在岗人员编制不足,通山县环保局无行政编制,嘉鱼县、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环保局均仅有1名行政编制。

整改目标:配合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全市生态环保执法力量显著增强。

整改情况: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序时要求做好了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管试点工作。

2、足额预算了环保执法和队伍建设经费,增强和充实了重点区域的环保执法力量,强化属地环境执法。

3、完成了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分类,凸显了环保机构公益性地位,足额保证了财政预算。

4、核定并规范了市直环保部门领导职数,先后为环保部门公开招聘了13名环保相关专业的本科生,通过“招硕引博”的方式,引进了环保关键技术岗位急需紧缺的硕士研究生10名,为市直环保系统安置了军转干部1名,退役士官2名,加强了市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

5、制定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了环保执法行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加强环保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省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及省环保督查整改目标要求,我办牵头做好了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规范了辖区内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了环保执法力量,增强了环保执法倒逼作用,已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了序时进度整改目标。现按照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将我办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的省级环保督查反馈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112日至9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致电咸宁市编办,联系电话:0715-890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