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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工作计划

2017-11-29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编办、省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编办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能,深化各项改革,规范编制管理,强化服务保障,顺利推进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和机构改革工作

  1、完成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在省里的统一部署下,我们组织对2015年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评估。目前,六个县市区省市批复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均按期完成,并配套印发了相关文件,涉及改革的机构重新“三定”的全部完成,市直新组建单位的“三定”规定经多次沟通、反复修改,经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已予印发,全面完成全市改革工作。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自查评估报告已按时报送省编办。

  2、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配套工作。按照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按照机构“扁平化”的运行模式、“7+1+N”的机构规模、“大部制”的管理方式,综合设置高新区管委会的综合协调、经济发展、社会管理、集中审批、监督执法等工作机构;整体成建制的托管高新区规划范围内乡镇横沟桥镇及镇直单位,拓宽高新区发展范围;按需设置高新区直属事业机构和规范延伸派驻机构;建立高新区机构编制人员台账管理;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3、全面建成县级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为契机,完成了从质监部门所属从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并入食药监局管理后,专门成立的食品监督检验检测所的相关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批复6个县市区整合检验检测平台,统一设置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进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我办已于5月23日在嘉鱼县召开在嘉鱼县组织召开全市加快推进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工作现场会,要求将嘉鱼成功经验向全市推广。目前,6个县市区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全部建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

  4、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1月24日,经市委常委会、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市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咸编发[2016]12号)文件,要求县市区住建局在所辖建制镇延伸设置乡镇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县市区住建局派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县市区住建局与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市区住建局管理为主。人员编制规模控制在40-60人,每个乡镇按3-5人配备人员。目前,全市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在我们会同市住建委的指导、督办下, 6个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已经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5、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照省里有关要求,通过多次与市纪委监察局进行沟通,形成印发了《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综合改革中派驻(出)机构涉及的市直有关单位编制人员划转,以及纪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等工作(咸编发〔2016〕23号)。设置综合派驻机构12个,单独派驻机构5个,恢复市直机关纪工委,共18个纪检组,实现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含公检法司及地税)全覆盖。同时,设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县级常设办事机构;设立市委巡察组2个,为市委正县级常设机构。目前,新设立的纪检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已经正式运转。

  6、继续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省里批复咸安区贺胜桥镇、嘉鱼县潘家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部门密切配合、专班运转正常,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嘉鱼县潘家湾镇试点镇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四化同步”试点修编工作已近完成;镇党政机构运转正常;首批44项下放权限操作细则已经组织实施,第二、三批共8项下放权限省市已经批复;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高效、快捷便民;咸安区已下放贺胜桥镇28项事权。各项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自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稳慎稳步进行推进。目前,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已经形成,并已经市编委会审定通过。今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38号)要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区分情况,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省人民政府确定宜昌市(本级)、孝感市(本级)以及宜都市、远安县、安陆市、应城市为全省承担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方。目前,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处于调研准备阶段,正在积极拟订我市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

  (三)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去年,市政府印发咸政发〔2015〕24号文件,取消3项,下放2项,承接19项,转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今年4月,经过再清理,确认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00项,印发《咸宁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版)》(咸政办发〔2016〕29号)。9月,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咸政发〔2016〕32号),再次承接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承接13项,下放16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文件,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工作,加大推进简政放权力度。

  2、清理整治“红顶中介”。自去年开展“红顶中介”清理整治工作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们严格按照“五分开”的要求,对全市12个行业部门,按照“五分开” (职能分离、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的要求分三次进行了清理整顿。一是去年10月,省专项督查组对我市7家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市环科院人员脱钩不彻底、市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违规收取“尾气检测费”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并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开展市级专项检查。今年年初,由我办牵头,对6个县(市、区)共14家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赤壁市3家机构(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宏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赤壁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人员兼职的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三是今年8月,省里拓展在教育、交通运输、水利、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人防六个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省里反馈了检查意见,对我市的“红顶中介” 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3个方面的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反馈意见,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今年,我们组织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经过两轮征求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印发《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咸政办发〔2016〕54号),确定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5项。

  3、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多次批示抓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咸宁市编办作为牵头单位,按照中央、省里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4月22日市政府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级权力清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纳入今年市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共有66个部门,经清理共保留45个部门职权事项3013项,其中:行政许可200项、行政处罚1937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192项、行政确认100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类382项。每项职权事项都对应编制了责任事项。同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382号),对我市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制定印发了《咸宁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咸审改发〔2016〕2号)。目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正有序推进。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推进我市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制定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5〕31号)、《咸宁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16〕55号),对全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市审改办对市直相关部门印发了《报送“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报送本部门的“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文件资料,同时积极主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事项2016年底前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在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拟订控编减编方案。根据省里要求,借鉴兄弟市州作法,结合咸宁实际,拟订《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控编减编方案》。一是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控制编制使用范围,党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把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合使用。二是实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党政机关要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三是调整优化结构。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人员编制,加强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四是创新管理方式。各部门、单位充分挖掘现有机构人员潜力,用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要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实现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目前咸宁市市直控编减编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市编委会审定,待省编办关于市州控编减编工作指导意见出台后,在省里统一部署下适时组织实施。

  2、继续深入开展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上下编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网上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工作机制。截止目前,全市423个行政机关和2022个事业单位,共计69076在职人员的机构编制信息在编制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我办单设以来,每年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年中、年终检查考评中,均获得“优秀”等次。

  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要求,对2015年度全市机构编制部门是否存在机构设置违规、编制管理违规、职数管理违规、条条干预、“吃空饷”、其它违规等六类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汇总,经领导审查后按时上报“12310举报受理情况统计表” 和“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按照要求,加强督查工作宣传力度,在杂志典型案例专栏,刊登中央编办曾通报的机构编制违纪典型案例二期,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4、抓好宣传信息工作。今年以来,市编办共编印《咸宁机构编制》4期,在中央编办政务网、《湖北机构编制工作》、《咸宁日报》、《咸宁党建》、《香城泉都报》和市委、市政府信息上刊发文章、信息共20余篇。

  (五)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高效完成2015年度年度报告公示和事业单位统一换发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截至2016年3月30日,市直共有230家事业单位在我局进行法人登记(其中应注销32家,新设立6家,不符合年度公示条件6家),应办理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186家,登录图片捆绑成功186家,完成率100%;年度报告公示完成186家,占100%;赋码换证186家,完成率100%。二是积极主动开展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截至2016年11月30日,已为64家机关、9家群团单位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是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截至11月30日,为全市按《条例》符合年检登记条件的186家事业单位办理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2015年度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过网上审批办理办理了事业单位法人法人设立登记12个,变更登记36个,法人证书补领4个,法人注销登记4个。

  (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

  我办一直以“高起点,团结奋进;高标准,争创一流”为目标,坚持抓好自身建设。2016年,全办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平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在机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三抓一促、创先争优、“三万”、香城义工、精准扶贫、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教育、法治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在全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充分以全市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为重要载体,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的日常教育,让全办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精神入脑入心,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责任意识。

  2、加强学习教育。制订《市编办学习计划》,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规定书目为载体,重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贪途欲海无归路》、《永远在路上》、《警钟》等。半年来,共集中组织学习20余次,其中专题学习5次,中心组专题学习6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活动10余次。在中央、省、市有关媒体上发表20余篇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咸宁机构编制》季刊编发了4期。

  3、严格机关管理制度。年初,我办通过民主讨论,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和财产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奖惩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办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十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将机关各项工作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检查督办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事前有安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结果,有力地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4、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在机关以深入开展“主题党日+”等、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为平台,围绕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积极打造“组织队伍好、制度机制好、学用结合好、服务效能好、示范带动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我们制定了市编办党建指导书,签订了“承诺书”。积极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军训、知识讲座等丰富多彩的机关文体活动。今年,我办党支部荣获“红旗党支部”、“优秀基层党组织”的称号。

  5、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和“三万”活动。一是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安排一名专职人员驻村开展咸安区横沟桥镇长岭村精准扶贫工作。截止当前,办主任祝儒镳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开展调研慰问等共十余次,送去各类资金约1.5万元,帮助引进了光伏发电等产业,帮助解决贫困户用电难、手机故障等实际问题,得到了村民的认可。二是扎实开展“三万”活动。为横沟桥镇鹿过村出资共5.4万元,开展政策宣讲、致富技能培训3期,开展义务植树、美化村委会、广场舞大赛等村级活动,主动积极帮助村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共62千瓦。积极为村里争取项目资金,协助完成1.5千米主干渠拓宽加固,栽种桂花、红叶石楠约4500棵、清淤加固当家塘堰2口、硬化新修水泥路等。

  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机关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组织党员专题学习5次;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现象出现;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收支两条线”等各项财务法规和制度,没有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

  7、扎实抓好综治信访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协助抓好联系点综治工作;信访、内保、安全、机要、计划生育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强学习方面还需要下功夫;二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抓好落实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努力;三是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四是部门的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省编办的指导下,结合实际,齐心协力,出谋划策,推动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发展。

  1、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2、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分工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完善环保领域管理体制,推进电力行政管理体制、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职责整合和体制调整工作。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精简审批事项、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

  4、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中央、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的后续工作。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现有行政编制总额,确保人员平稳过渡。

  5、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机构编制总量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服务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从严从紧管理机构编制,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总量不突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化超编人员。二是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运行。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各地控编减编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情况通报力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机构编制纪律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以公开促进管理,不断深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6、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继续做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各项工作。

  7、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部门思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做好调研和宣传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