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最新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重要精神>最新动态

我市“三个到位”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015-09-3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中央、省关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9月28日,我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孝昌县颁发,标志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全面实施。

  一、统一部署,职责整合到位。建立实行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是实行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内容和举措。在全市范围 内,统一将房产、林业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划入国土资源部门。农经局负责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5年过渡期。各职能部门之间的 协作分工以编委会文件规定和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以稳妥推进。

  二、管办分离,机构设置到位。按照省编办《关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县分别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分别承担 不动产登记监管职责和经办职责,将原来分属不同管理机构和登记机构的事项全部交由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解决了原来多头管理、分散登记、依据繁 杂,以及登记机构重叠交叉的问题,大大方便了老百姓就近统一登记。

  三、统筹布局,人员编制划转到位。整合前期,对相关职责、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现状,以及具体业务开展流程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广泛征集所涉及国土、房产、林业、农 办等部门意见建议,求大同存小异。新设立机构的编制和人员一律采取“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从相关单位划转,较好地实现了机构编制总量控制,财政供养人 员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吕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