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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10-13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孝感市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孝感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市)区、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的审核、报批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权划分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县改革试点。 

(四)审核、审批县(市)区、乡(镇)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数的调整意见。审核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五)拟订市级机关和县(市)区、乡(镇)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六)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农村公益性事业新机制;审核、报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事项;审核、报批县(市)区、乡(镇)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八)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九)审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使用的请示;参与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市行政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奖励考评。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挂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督查室主任(高配为副县级)1名,副主任(兼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科长)1名。 

  (五)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下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专职副主任1名,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正科级)1名,副局长(副科级)1名。 

  第二部分 孝感市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编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孝感市编办2016年本年收入371.19万元,属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90.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及基本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专项经费增加。

2016年支出330.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5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1.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6.09%,日常公用支出41.3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50%);项目支出37.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41%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孝感市编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0.99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25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07万元(基本工资74.91万元,津贴补贴49.76万元,奖金64.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77万元(退休费25.14万元,生活补贴0.79,住房公积金18.03万元,购房补贴5.15万元,物业服务补贴5.5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万元);项目支出37.78万元;公用经费41.37万元(办公费3.32万元,印刷费3.23万元,邮电费1.06万元,差旅费2.22万元,维修费0.56万元,会议费、培训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2.98万元,劳务费1.42万元,工费经费3.36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4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孝感市编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继续缩减“三公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0.06万元, 较上年减少5.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22%。公务接待费5.4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78%,平均每月接待费为0.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市编办项目支出主要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专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专项等。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孝感市编办        

                                                                      201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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