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孝感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孝感市编办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编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孝感市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市)区、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三)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的审核、报批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权划分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县改革试点。
(四)审核、审批县(市)区、乡(镇)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数的调整意见。审核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五)拟订市级机关和县(市)区、乡(镇)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六)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探索建立农村公益性事业新机制;审核、报批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事项;审核、报批县(市)区、乡(镇)副科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立、调整、撤销和更名;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七)负责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八)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九)审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使用的请示;参与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市行政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参与市级党政群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承担机构编制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奖励考评。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一)综合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核定行政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挂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牌子)。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督查室主任(高配为副县级)1名,副主任(兼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科长)1名。
(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正科级)1名,副局长(副科级)1名。
第二部分 孝感市编办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编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孝感市编办2015年本年收入28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40万元;2015年支出253.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7.47%(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5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1.74%,日常公用支出39.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69%);项目支出31.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53%。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孝感市编办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3.00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181.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50万元(基本工资32.40万元,津贴补贴63.90万元,奖金50.3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万元(退休费5.50万元,住房公积金16.30万元,购房补贴3.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万元);项目支出31.70万元;公用经费39.70万元(办公费5.30万元,邮电费1.10万元,差旅费1.10万元,维修费0.10万元,会议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9.40万元,劳务费0.70万元,工费经费3.10万元,福利费1.5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孝感市编办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5.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70%。编办共有公务用车2辆,2015年公务用车平均运行费为2.98万元/辆;公务接待费9.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30%,平均每月接待费为0.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市编办项目支出主要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中文域名注册管理专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电子政务运行维护专项等。
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孝感市编办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