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核准核实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进一步了解分析全市机构资源的实际配置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市委编办采取“五度”工作法,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明确核查“维度”,加强科学统筹。一是明确时间、范围和内容。核查时间节点为2021年12月31日,范围是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内容是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等实名制信息。二是明确手段方式,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已经全面实施的基础上,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为数据载体开展;三是明确工作部署,本次核查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实名制报送以及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开展,统筹推进。
二、把握指标“精度”,确保数据质量。保障数据质量是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此次核查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为载体,为确保大数据平台上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和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同步推进,一齐开展,主要是在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中核查各项数据。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核查暨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培训会议,对核查工作各项要求,各类指标进行详细解释,近期印发了《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指南》,为推进核查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三、紧跟环节“进度”,强化督促指导。结合实际制定了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细化各个环节目标任务、具体操作措施,确保核查工作规范有序。将此次核查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其中实施阶段又分为单位自查整改、信息公示、报送核查报告、数据比对、审核调整、更新数据六个环节。公布工作交流群、办公电话等,安排专人负责技术指导、问题解答,定期进行工作提醒,确保核查工作每一个阶段任务落实。
四、立足合作“跨度”,跨部门比对数据。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在核查过程中,将机构编制数据与干部配备情况、单位预算信息、参保登记信息进行比对。通过“对数”,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共享深度广度,加快形成部门间底数基数“互认”、业务“互联”、资源“互享”、数据“互查”、刚性约束“互见”的工作模式。
五、突显分析“深度”,充分应用核查成果。机构编制核查成果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通过“清数”、“晒数”、“报数”、“析数”,提高机构编制数据质量,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规范基础档案,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