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湖北十堰房县编办进行“四核对”。
一、与组织部门核对。重点对副科级以上领导配备情况相比对,杜绝超职数配备领导现象。
二、与人社部门核对。把公开招考和调动人数与年度增编数相比对,查看是否符合进编核准规定。
三、与财政部门核对。把年度增编数与财政预算增加数相比对,查处违规预算行为。
四、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对。把纪检部门掌握的情况与编办、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目的,力争财政供养系数只降不升。(杨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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