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创优政务服务营商环境,近日,房县县委编办积极联合房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纪委、组织部、发改局、公安局、人社局七部门印发《政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和《涉政务诚信案件被执行人信用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一是建立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定期召开政务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加强部门协作,分析研判问题,交流总结经验、深化协同合力、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价值导向和自觉追求,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二是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履行。构建各部门职责边界清晰、责任明确、相互协同、联动监督、联防联控联治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信息共享联动监督。建立政务OA协同办公系统八部门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执法互助、结果互知、相互协同、联动监督、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四是建立信用评级标注推送。由房县人民法院根据涉政务诚信案件被执行人履行程度,配合情况、失信程度等由低到高设置“绿、蓝、黄、红、黑”五色信用评级体系,对信用评级标注情况通过政务OA协同办公系统推送给各部门,便于各部门精准掌握政务失信行为等级,快速启动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通知》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按照各部门推送的事业单位法人失信行为处置情况,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事业单位法人暂停其办理相应机构编制业务,暂扣其事业法人证书、收缴其单位印章,并通报其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失信行为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的个人行为的,网上冻结其法人证书、并通报其举办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将机构编制部门处理情况,通过政务OA协同办公系统推送给各部门;属涉密案件的行为处置按《保密法》等规定实行线下专报。联合机制的建立为创优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提高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制化进程奠定了制度基础。(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