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郧阳区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在事业单位机构管理上下足功夫,以实施各类专项改革为契机,以“查”促“改”,切实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近日全区44家事业单位名称统一予以规范,标致着“事业局”从此成为郧阳区的历史。
“线上”+“线下”盘准事业单位家底。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大数据管理平台,对全区现有的事业单位名称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采取实地走访调研方式,准确掌握事业单位挂牌和实际运行等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名称要充分反映其各自行业特征,要与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名称相区别的原则,以及事业单位名称与现有行政区划相符合的要求,梳理出不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做到心中有数,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
“撤并”+“更名”规范事业单位名称。聚焦以“改”促规范,在新设立必要事业单位时,充分考虑到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专业技术支撑、服务保障职能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机构名称,尽量规避名称中带有“监督”、“管理”字样,充分体现其公益属性定位;充分利用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业领域专项改革工作之机,重组布局结构,规范事业单位设置。对部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后,根据实际情况应撤尽撤、应并尽并,通过撤并撤销,近三年累计精简38个事业单位,收回盘活500余名事业编制;借巡视巡察之力,按程序对原有名称为“局、委、办”的事业单位进行规范,统一调整为“中心、所、站、院、馆”等符合事业单位属性的名称。
“登记”+“年审”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管。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确保合法合规。对于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行业标准界定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明确事业单位举办主体、隶属关系、开办资金等,及时办理法人证书;对已更名的事业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变更法人证书;对已撤并或撤销的事业单位,简化注销流程,注销事业单位法人。通过年度报告、日常监督、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法人登记工作不及时、业务范围不合规、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杨云虹、赵婷婷、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