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程序》明确,要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坚持“依规依纪、空编进人、严格把关、集体研究”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由编制部门下达用编计划,公务员局和人社局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该《程序》对顺向调动、逆向调动作了界定,并明确了调动的方式方法。区外人员调入区内,以及区内同区域、同类性质单位、同身份人员的视为顺向调动,采取考察方式;区内偏远乡镇人员向周边乡镇(城关、杨溪、茶店、柳陂、谭家湾)或乡镇人员向区直单位的视为逆向调动,采取公开选调方式。
该《程序》还对顺向调动、逆向调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程序分别做了进一步的阐述。规范后的程序建立了编办、组织、人社、财政在人员流动中的协同机制,发挥了编办的“龙头”作用,充分体现了党管编制的原则。(杨云虹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