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茅箭区委编办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度,努力提高全区事业单位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是签订《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要求事业单位在提交2018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时,一并提交《事业单位信用承诺书》,事业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需重新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登记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六个方面。
二是强化信用承诺结果运用。事业单位作出的信用承诺后,区委编办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承诺信息内容。在每年定期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重点围绕承诺书所承诺内容,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信用承诺的结果运用,作为今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失信惩戒等行政管理事务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