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登记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三)监督本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四)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
(一)贯彻落实《登记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三)监督本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四)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