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100751042471U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童光幼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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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水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管理保障。 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水资源管理、执法、监察、负责水资源费、防汛费、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等水利规费征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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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黄州区宝塔大道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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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童光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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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1.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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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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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黄冈市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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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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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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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335 |
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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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 |
从业人数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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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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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的水政监察、水政执法、河道采砂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负责宣传贯彻《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规费征收政策。 二、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 三、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受理有关水事违法案件,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事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或其它行政措施,配合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四、统一负责全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统一负责实施全市水利长江、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五、指导和监督全市水利规费工作,统一负责征收水资源费、堤防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及各县市、区上解的水费管理费等各项规费。 六、负责水利规费征收票据管理和有关水利基金拨 七、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水政监察和水利规费征收机构及队伍规范化进行指导,组织人员培训、负责水行政执法的证件、标志、管理和水利执法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水行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配备的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九、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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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证第142110000112号 有效期自2002年3月30日到202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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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优秀等次 2014年度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优秀等次 省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 市水利局先进党支部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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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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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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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同意 |
填表人: 石英 联系电话:13871981166 报送日期: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