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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2017-01-2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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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21100420796658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定代表

洪琳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黄州区赤壁大道25号

法定代表人

洪琳

开办资金

178.6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冈市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60.07

1485.14

网上名称

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从业人数

1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民政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06〕95号),批准黄冈市军休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局关于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鄂公局函〔2010〕19号),黄冈市人社局关于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黄人社发〔2010〕11号),批准黄冈市军休所列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职工。 2、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3、按政策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各项待遇。 4、根据上级局机关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民政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06〕95号),批准黄冈市军休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根据湖北省公务员局关于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鄂公局函〔2010〕19号),黄冈市人社局关于黄冈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等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黄人社发〔2010〕11号),批准黄冈市军休所列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10-20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同意申报

填表人: 彭莹  联系电话:15072738417  报送日期: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