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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出机构编制红线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2016-12-3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鄂州市编办抓住换届契机扎紧机构编制管理篱笆

 

为着重强化市区换届这一关键时期机构编制纪律,防止新老交替期内增职数、增机构、增编制现象发生,鄂州市编办紧抓关键节点,对新任区(开发区、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发函加强机构编制政策的宣传,让新任领导懂政策、知底线、强举措,全面从紧从严地抓好机构编制工作。

一、宣传政策。将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形成资料汇编,向区(开发区、街办)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放,让新上任领导熟悉管理的各项政策,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做到有底气。

二、划清底线。将区(开发区、街办)2012年上报中央编办编制的基数,通报给新任领导。同时明确国务院“约法三章”中“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政策要求,督促各区主要领导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总原则,严守“编制总数只减不增”这一底线。

    三、明确程序。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财政预算的协同机制,规定各区、开发区和街办必须在机构编制的限额内,配备干部,申请用编,办理调配、录用等手续。针对各区、开发区和街办单位实有人员编制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利用养老保险参保机构编制审核契机,将实名制系统中人员信息进行完善更新。

四、加强监督。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提高了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升了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强化责任。旗帜鲜明地明确区级党委、政府、编委在机构编制管理的责任,要求区委、区政府理解支持机构编制工作,编委自觉履行好工作职能,靠实责任,强化配合,形成机构编制工作齐抓共管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