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严肃机构编制人事纪律,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机构编制工作体系,利川市开出“四剂良方”着力医治机关事业单位混岗“顽疾”。
一、 深化改革,优化体系
抢抓党政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改革、街道体制改革机遇,全面厘清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和职责分工,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的原则,将部门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权全部回归机关,相关公益服务事项全部划入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并对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够由市场承接或是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相关事务全部剥离,交由市场。按照公益服务事项分类着力撤并整合部门所属小、散、弱事业单位,着力构建“政务+公益事业+执法+市场”职权明晰的政务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利川市重新制发了41家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全面完成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借综合执法改革之机,对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及民政系统的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重组,构建了职权明晰的“机关+公益事业+执法+市场”管理模式。通过明确职权定位,从源头治理混岗问题。
二、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混岗问题是长期困扰基层机构编制管理的突出问题,在重塑机构架构的同时必须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化建设,才能有效治疗混岗问题这一顽疾。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项活动中,利川市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绳,以强化制度建设为目标,制发了《中共利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利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利川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原则性意见》《利川市进一步规范单位系统内部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利川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对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审批权限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指标申报、使用编制从市内外调动(遴选)人员、部门系统内人员调配及编外人员聘用的原则和程序。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靠制度不断加强人员编制规范管理,使混岗这一顽疾在得以有效治疗的同时,不再旧病复发。
三、 细化措施,化解成因
由于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及现实情况,造成混岗问题的因素各不相同,不同类型的混岗情况同时存在,面对问题,利川市不搞“一刀切”,视具体情况,细化措施、化解成因。
(一)优化编制资源,加强源头疏导。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动态管理”的原则,考虑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定位、重点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阶段性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用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最大限度解决编制和工作任务之间的矛盾,加强源头疏导。借党政机构改革之机,打破部门“编制核定、部门所有”的固有思维,从大局出发,排除各种阻碍因素,根据部门职能定位和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为疏通职责经络,切实保障民生,对全市党政机关编制进行重新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发挥现有编制资源调控作用。同时,严格实施使用编制核准制度、空编补员制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度,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从而使因编制核定不合理、人员进出把控不严等原因出现的混岗问题,得到了有效制止。
(二)提升干部素质,发挥编制效能。一是充分利用空编资源,加大使用编制公开招考(聘)力度,扩大“进口”,同时,加强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全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此,专项开展了“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暖心工程——利川籍在外在编在职人才回乡计划”“市外在编在职人员到利川就职计划”等行动,共计引回各类人才200余人,壮大了优秀人才队伍,有效弥补了利川市行政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短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高的短板。二是建立跟班学习长效机制,各级部门及所属单位,每年按计划选派工作人员,到上级及本级对口工作部门、业务指导部门及其他特色部门进行为期一到三月的跟班学习,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积累工作经验,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提升单位办事效能。三是加强干部队伍人才培训工作。通过网络培训、面对面授课、技能比赛、轮岗学习等多种方式,多元化加强干部的主业培训,帮助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通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解决因年龄老化、结构不优、人才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业务能力不强等因素导致的混岗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深化党建引领,强化自身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和编制纪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引领作用,狠抓“四风”建设,严格机关纪律,建立问责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健全考评机制,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促使干部职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职工平时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任免、评优表模及绩效考核中。通过抓常抓长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规范机关纪律、提升干部职工自我价值,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干部职工“人在编、心不在岗”“不担当、不作为”等人浮于事现象,促使干部职工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激发内部潜能,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四)注重疏堵结合、分类化解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编制人事管理,利川市抽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在全市深入开展“违规选人用人等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混岗情况进行了大清理,对于已成现状的混岗人员,根据清理出的问题,梳理细化、建立台账、分类解决、逐步消化。对于违反机构编制纪律擅自任用借用人员为中层干部的,一律撤销,组织人事部门不予认可中层干部经历;对于擅自跨层级逆向借用人员的,一律清退回原编制所在单位;对于跨系统及系统内部平级单位借用人员的,在借用单位有空编及借用人员符合调动条件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向市委编办申报用编请示,办理调动手续,进行“顺编”,无空编及不符合调动条件的一律清退回原单位;对于市直机关从所属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确因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由主管部门提出借用人员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和市领导签批,完善借用手续。同时,建立系统内跟班学习制度,一年一轮换,跟班学习期满后回编制所在单位。
四、跟踪督办,强化监管
在完成历史“混岗”专项治理的工作的基础上,为防止新的混岗现象发生,利川市建立了长效有力的监管体系。一是依托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借全面推行编制业务“网上办”工作之机,建立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巡察办、纪委监委等部门信息联通共享机制,赋予相关部门全市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查询权限,并与之融入各单位日常业务办理之中,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局面,变人员编制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做到实时监管。二是强化用人单位内部监督,运用现代化办公平台,在各单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报必查,违规必纠,加大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三是实行清单管理,强化人事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落实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实现分类消化、逐步化解。对于清单外新出现的混岗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对相关人员暂停任免交流、职位职级晋升、岗位职称评聘等;财政部门对相关人员暂停工资福利等待遇发放;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纳入巡视巡察、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及领导干部审计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在离任、调任、转任、提拔、重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将解决混岗问题融入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巡察及纪检监察等各部门日常业务中,通过业务办理、调研走访、巡察督查,对违反机构编制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不定期组织专班对各部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和跟踪监督。